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 福建高院:量刑不当
18岁小伙刘大蔚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犯走私武器罪,经福建泉州中院一审、福建高院二审,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2015年11月,刘大蔚家属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10月18日下午,记者从福建高院官方微博了解到,该院当天依法作出决定,再审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福建高院官微发布的消息称,该院复查该案后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刘大蔚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择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四川少年刘大蔚1996年4月生出生在达州市大竹县。2014年夏天,他通过QQ向台湾卖家网购仿真枪,后被千里迢迢赶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逮捕。根据泉州市检察院起诉书,2013年8月,刘大蔚开始通过QQ与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