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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MERS患者在中国巨额医药费全免:就该这样

时间:2015-06-27 15:28:39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landother
  • 编辑:landother

 6月26日上午,经香港入境广东惠州的首例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患者出院,韩国男子金某被韩国领事馆和其所属公司接送回韩国,金某面戴口罩、手捧鲜花离开隔离治疗近30天的惠州市中心医院。

《广州日报》18日曾报道,一位一线医务人员介绍,在金某接受治疗22天时,其治疗费用就达到10多万元。惠州市卫计局局长许岸高还透露,用于临床检验及监测等治疗、防控设备上的投入高达800多万元。

惠州市中心医院一位工作人员26日上午告诉记者,医院暂不考虑治愈患者医疗费用问题。惠州市卫计局宣传工作人员则对此问题未给予明确答复。

广东省卫计委一位内部人士则对澎湃新闻表示,目前暂未获得授权对此事发表看法,“但我们有留意到,韩国政府之前表态,中国MERS患者在韩国的治疗费由他们承担。”据悉,韩国政府通过外交部向中国政府传达,中国籍MERS女患者在韩国病愈的消息,韩国政府将承担该患者入院治疗的所有费用。

记者尝试联系韩国驻华大使馆新闻处、韩国驻广州领事馆,询问关于金某治疗费用支付等事宜,均未获明确回复。

中国疾控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传染病专家透露,部分业内专家曾讨论金某的治疗费用问题,均认为费用应由韩方承担,“如果韩国政府承担在韩中国籍患者的治疗费用,那就扯平了”。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原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振忠则认为,金某感染的MERS,不同于一般疾病,“这关系到疾病能不能在中国控制住、不造成更多人感染,它不是个案而是一个公共卫生事件”。张振忠告诉记者,因治疗和防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政府支付,“广东这样做完全是正确的”。

张振忠介绍,一般疾病分为“有外部效应”和“没有外部效应”两大类,“比如高血压,它是没有外部效应的,就是自己生病,患者治疗都要交钱,外国人来看病也要交钱”,而传染病是“有外部效应”的疾病,“如果患者本身治不好,会传染给全社会”。

“治疗金某的核心问题,救死扶伤是其中一个目的,还有一个问题是防止扩散,这种防止扩散、运用于公共预防性的措施所产生的费用,本应该由政府出钱,”张振忠说,“如果是中国人因为感染MERS治疗,也会一分钱都不收。”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书记、教授卢洪洲也持相似观点,他告诉记者,MERS有其特殊性,是急性传染病,危害的不只是金某一个人的生命和安全。

“当时,广东惠州当地医疗部门的第一要务是隔离并救治患者金某,同时防止MERS病毒扩散、出现疫情,而不是考虑治疗费用从哪儿来”,卢洪洲认为,相关费用首先是由广东惠州当地政府或医院承担,这是传染病防控的需要,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但卢洪洲还表示,根据中国国内的原则,金某的治疗费用需要韩方支付——金某本人或韩国政府支付。他进一步解释说,即便金某是中国公民,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也需要个人承担,“比如以保险等手段解决,超出个人能力的部分,由政府解决”。

2003年5月公布施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2004年12月施行的《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

“SARS疫情中相关资金都是政府投入的,H7N9的救治也是”,卢洪洲表示,这些原则在相关条例中有体现,但没有更细化的指导意见。

卢洪洲表示,如果是中国公民在韩国感染了MERS,并在当地接受治疗,具体费用怎么解决,看韩方的规定。但据他所知,关于治疗费用支付的问题,国际上没有惯例。

此前《广州日报》报道,由于当地医院无法开展患者临床检验,广东紧急协调采购了一套血常规、多功能血气生化分析仪和呼吸湿化治疗仪送到惠州中心人民医院,专门用于患者的临床检验和开展强化氧疗措施。

医院负压病房布局、压差达不到标准,只好不断购置新设备。为防止疫情蔓延,对患者开展流行病学监测,还专门建立了一个P3临床实验室。

张振忠和卢洪洲都认为,此次惠州方面之所以花费巨大,主要是控制外部感染、购买救治和检测设备等支出较多。张振忠说,“个人治疗费用所占比例其实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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