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人人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太空熊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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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空棕熊

原创投稿

评论:
我很想念以前的日子,那时候,就算不开会员,也可以把东西下完。

    新生代的互联网居民们中,但凡拥有基础搜索能力的,大抵都使用过迅雷、百度网盘、115之类的下载工具。无论是想找“学习资料”的,还是真想找学习资料的,我们多多少少,都享受过这种来自“互联网分享精神”的荫蔽。感谢无数的“中国式英雄”,他们用一串串的神秘代码,让大家的冲浪人生变得多姿多彩。当然,前提是,你已经开了百度网盘会员、迅雷会员,或者115会员。

    人们常说,百度网盘是新时代互联网大环境下,宣扬平等主义的掌旗手。在5G技术日渐普及、千兆光纤上山下乡的二十一世纪,只有百度网盘依然还在照顾落后地区的小水管:无论你家带宽是大是小,只要没看见会员的牌子,那么对不起,众生平等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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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应了那句老话,所有动物生而平等,但往往,有些动物会比其他动物更平等。不只是网盘,所有这类软件,都会在下载速度上搞人心态。迅雷也会告诉你,前一秒还是0KB的死链,在你荣升白金会员之后,突然就加速了1000%,仿佛真的开了白金之星的替身能力一样。表面糊弄人也就算了,他们甚至连基本的数学错误都不想掩饰了:0乘百分之几,不还是0呢?

    相比之下,Steam和各类流媒体平台,就显得十分“客气”。尤其是Steam,但凡用过的,都说好。只要供应商不掉链子,Steam的国内下载结点,日常都能吃满带宽。几百兆的峰值传输,在几分钟之内,就能搞定上百G的硬盘杀手。下载速度之快,甚至让预购和提前预载,变成了一桩过时的笑话。因为带宽够给力的话,解压提前预载的压缩包,甚至还不如现成下游戏来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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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Steam的下载体验远超平民迅雷,肯定是有他的道理的。因为你给迅雷充会员的钱,其实在夏促、秋促、各种促的时候,不知不觉就已经被大风刮进了V社和G胖的钱包里。换言之,我们每次喜加一之后,其实不止购买了电子游戏的“使用权”,也顺带为Steam的下载和社区服务买了单。只不过,这些账单是以抽成的形式存在的,明面上大家都不提。

    所以,还是不要再喷V社员工天天只会度假了,人可能是懒了点,但他们的确是有维护成本的。大风刮来的钱,至少还有些变成了水汽,循环到了玩家们的头上。这是一种基于产品、服务跟用户的三核分销模式,无疑比迅雷和百度网盘一类,纯粹压榨下载服务的独轮车要来得稳定和健康得多。至少,花钱买Steam的下载速度,是润物细无声,而不是久旱逢甘霖,我是非常乐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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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百度网盘这种,单纯以存储跟下载为主要业务的软件,搞限流,其实也没有大毛病,毕竟大家都要吃饭。真正吃相难看的,是那些主业搞得风生水起,副业却还想在下载上卡一笔的寡头。比如某公司的蓝钻贵族,硬是卡玩家的客户端下载速度,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难道真就不怕玩家货比三家,去别人的游戏里消费吗?

    大概是真的不怕,要是怕的话,那也叫不得寡头了。这一点,隔壁的迅雷也是一样,而且这位更是重量级选手。作为一个下载软件,迅雷在千禧年初,互联网共享精神一息尚存之际,干翻了快车、QQ旋风、电驴、比特彗星、暴风影音、PPlive等等一众“对手”。 某种程度上,你甚至可以说,迅雷的发展,其实就是中国互联网环境变迁的缩影:从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虚假乌托邦,进入到二次收费横行、大版权兼并的巨贾时代和审查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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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平等的伪乌托邦,在互联网诞生后的一段时间里,确实存在过。甚至,一些跟我年龄相仿的80、90后,可能还亲身经历过那个淳朴而蛮荒的石器时代。如果,需要有一个唤醒这段共同记忆的关键词,那么,“种子”一定会是最好的选择。彼时,BBS论坛还方兴未艾,像“留图不留种,菊花万人捅”这样的顺口溜,往往会伴随着老司机的车辙,在简陋的楼层隔板间此起彼伏。留图,这个大家一般都懂,但种子这东西,可能就有点抽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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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他在抖机灵,但以前的网民,回答问题可是很认真的

    使用过种子的人,应该都不会否认,这是一种寄托着特殊情感记忆的东西。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一个种子,都像是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它可不只是简单地在互联上撒豆成“兵”,除了那些喜闻乐见的骑兵或者步兵之外,种子的背后,其实可以是任何数据形式的东西。就比如:4K高清《葫芦娃》、画质修复版《邋遢大王》等等,老少咸宜、脍炙人口的优秀动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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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过来人的广大青年,应该都忘不了,那个通宵挂着200KB小水管的夜晚,以及第三天晚上,偷偷解开10G压缩包的悸动心情。当然,最忘不了的,肯定是听到《葫芦娃》主题曲时,那一瞬的亢奋与激动,简直恨不得冲进网线里,与做种的王八蛋同归于尽。是的,既然有种子,那肯定就有做种子的人。理论上来说,你不止能通过网线,找到做种的人,甚至连谁正在通过种子下文件,大家的IP地址也都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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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时代的种子,更多是指大家都能访问的下载链接,或者是激活下载链接的文件。一般来说,种子文件的格式都以torrent结尾,大小从几十KB到几百KB不等。如果没有文件的话,那么种子的形式,也可以是magnet或者ed2k打头的一长串字符,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神秘代码,又或者是磁力链接。它就像是一张车票,想上哪辆车,就必须得有这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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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没有无源的水,也没有永不停歇的车,只要是车,就需要加油。当我们在下载一个东西的时候,在网线的另一头,肯定会有另一个东西,在向外输出数据信息。在带宽速度日渐疯涨的现在,这个向外输出数据的主体,一般都是各种服务器的节点,比如Steam,就是其中的典型。你可以把存放各种数据的服务器,想象成一个可以多人同时使用的、无限传输的U盘。当用户在上面下载东西的时候,其实就相当于是从这块U盘上拷贝东西,速度上限基本等同于自家带宽上限。Steam的下载服务之所以非常好,也跟它在国内架设了不少物理服务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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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20多年以前,别说服务器能不能承受大量的用户数据吞吐,就连商用带宽的上限也只有近百兆,根本不可能实现现在这种几组服务器普照所有用户的下载模式。但凡是使用服务器节点的,例如网络蚂蚁和网际快车等第一代下载工具,在上了一定规模之后,都会遇到下载人数过多,导致怠速或者根本没有速度的情况。因为下载文件的源头,能提供的数据吞吐非常有限。当时,很多人会挂着网络蚂蚁,几KB几KB地从外网上搬运各种数字舶来品,或者是价格昂贵的版权数据。其速度之缓慢,从软件的名字上也可见一斑。然而,虽然它的下载体验很原始,但彼时的网络蚂蚁却是首个实现分区下载和断点续传的软件,也是第一个通过流量广告进行盈利的下载软件。在商业模式上,它领先了后辈们10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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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都是2000年前的事了。那时,种子的时代还未到来。互联网真正进入大共享时代,还要看之后几年,涛涛而来又滚滚而去的P2P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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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是一种从用户到用户,而非从平台到用户的沟通框架。在金融领域,P2P就是个体对个体的小额信贷;在互联网上,P2P则指用户之间,互相为彼此提供数据的传输网络。P2P下载的运作模式,就好像大家每天都要走同样的路线上班,于是就集资凑了一辆大巴车一样。每个人在坐车的同时,也需要为这辆车出一定的油钱、保养费。用户通过种子下完资源之后,通常需要保留一定时间的“车票”,用以偿还一部分的养车费用。

    和依靠服务器进行内容分发的CDN网络相比,早期的P2P网络,优势十分明显:当大家的带宽都比较有限时,只要上传数据的人越多,那么下载的速度也会明显变快。实际达到的传输效率,会比所有人都挤在一组服务器上大堵车,要好太多。但是,P2P运作模式也存在致命的弊病。因为乘客反哺车费的这一流程,理论上是非强制性的,你完全可以下完东西之后,就把上传功能关掉,拍拍屁股走人。也就是说,如果偷奸耍滑,想白嫖坐车的人越多,甚至开始超过认真养车的乘客数量,那么大家拼着坐的大巴车,就会日渐失修,直至最后完全抛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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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早期的资源交流论坛里,有着一条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做种三天。把自己下载完毕的资源,再上传回大家共享的下载网络里,这是俗称的做种。当你使用P2P网络下载文件时,这个文件的每一片字符,都可能来自全国乃至全世界不同的个人电脑。度过了人人为我的阶段之后,吃完“百家饭”的下载用户,也会无偿上传自己的数据,让这颗蕴含着分享精神的种子,在更多人的电脑上生根发芽。这种完全出于自觉的义务履行,则是传说中的至高境界——我为人人。我为人人,也是互联网分享精神最明显的早期写照。

    另一些论坛,或者是个人下载者,并不会规定做种的时间,而是以做种的质量取而代之。在老牌P2P下载软件比特彗星的界面上,会很显著地标识出分享率这一数据。分享率越高,说明用户的上传数据愈多。如果达到1,则意味着自己在下载了一份数据的同时,也分享出去了一人份的数据量,即维护了整个共享网络的“收支平衡”。甚至会有不少有责任心的人,选择用自己的个人电脑,义务帮助他人做种,10倍甚至100倍的完成的分享率,以福泽更多后来的下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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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好人永远都嫌太少。随着全球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很快就出现了大量的“绝种型”P2P用户。他们并没有做种的习惯,有的人嫌弃上传会占用自己的带宽,另一些则直接连做种的意识都没有。这些用户只有人人为我,至于后半句话,全然忘得一干二净。海量的外部吸血,导致大部分共享网络开始入不敷出。这时候,一个人类社会亘古不变的有趣现象出现了——当“我为人人”成为一个无底洞的时候,“人人为我”就会成为唯一的主流。如果成倍的上传分享,却只能换来平庸甚至缓慢的下载速度,那么又会有多少人,会去延续这套明显损己不利人的循环呢?

    这种短暂而脆弱的共享状态,很快就被不可抗的外力所击破。这股外力中,除了大量涌入的懵懂网民之外,最强势的一支,莫过于迅雷所代表的商业垄断派。在P2P下载模式诞生之初,如何将纯粹的用户间传输行为,包装成一种可以变现的商业模式,就是技术运营人员的心头大患。那个年代也不存在众筹,软件的进一步运营和推广,基本只能依靠金主的风险投资。然而P2P的共享形式,让很多金主看不到盈利的希望,而且P2P平台空有一身流量,却完全不对用户的上传行为做出限制,这也导致它无法延续网络蚂蚁的老路。举个最浅显的例子,澳门赌场在线发牌的美女荷官,就是一种完全脱离了P2P平台限制的广告效应。换言之,别人根本就不需要在平台上打广告,他们只要自己把广告塞进自己上传内容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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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这时,迅雷作为一个商业模式上的巨人,迈出了令人心惊胆战的沉重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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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T下载之父、P2P下载浪潮的领军者之一——Bram Cohen,这位曾替Steam铺设过下载功能的天才程序员,也曾为P2P的商业模式犯过愁。第一代BitTorrent在2002年问世之前,Bram甚至需要长期通过信用卡套付的不当手段,才能维持自己的家庭生活。而且,即便在BitTorrent正式发布之后,Bram也表示自己的软件将完全开源,在标明来源的情况下,所有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如果不是一份来自电子前线基金会的援助助资,BitTorrent很有可能会胎死腹中。果真如此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一系列奇迹就不会发生了。

    BitTorrent上线短短一年之间,就达到了千万级别的下载量。要知道,在2004年,中国网民规模甚至还不到一亿。2代因特网的主干基础构造主管Steven C. Corbato曾经表示,在2003年10月份时,BitTorrent的吞吐流量,超过了整个2代因特网总体流量的10%。仅仅一个软件,就吃掉了整个互联网流量资源的十分之一,如果放到现在,作为软件开发者的Bram Cohen,可能早已成为了全球首富,甚至都可能当上了某个国家的总统。然而事实上,他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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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tTorrent的缔造者,然而已跟BTT毫无瓜葛

    一来,Bram罹患自闭症,是个典型的“孤独天才”,他开发BitTorrent的初衷,纯粹是为了挑战自己。他想做出“一些人们会实际用到的、有用的并且有趣的项目”。二来,P2P热度高企导致的盗版肆虐现像,完全出乎了Bram的预料。因为在BitTorrent的底层设计里,上传跟下载用户的IP地址都一览无余,追查这些非法传播版权保护内容的始作俑者,简直犹如探囊取物。即便如此,却仍然有着大量的第三方Torrent站点,仅仅作为种子的整合者,而非发布者或者是做种者,在借助P2P平台的流量进行非法牟利。脱离学习分享的范畴之外,通过上传内容进行牟利,这明显触犯了版权法的底线。这也让Bram意识到了,一个健康商业模式的存在是绝对有必要的。

    戏剧性的是,BitTorrent跟Bram的后续发展轨迹,产生了一系列的奇妙蝴蝶效应,甚至某种程度上塑造了当今的互联网格局。在P2P分享的狂潮面前,高度依赖版权营收的电影工业首当其冲,几乎就是从BitTorrent问世的那一刻开始,“等两天就有免费资源”,几乎成为了所有互联网居民的共识。彼时的美国电影协会主管Tom Temple曾在电话访谈中表示,协会将主动严厉地,清理已经泛滥成灾的各种盗版BT网站。欧美国家对于版权的法律诉讼一贯从重发落,Bram也因此度过了一段剑拔弩张的生活。Bram的妻子说过,身为BitTorrent的创造者,Bram却从来没有下过任何的盗版资源。因为大家都清楚,如果Bram真的这么做了,那么第二天,FBI就会直接敲响他们家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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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FBI是个老梗,但在漂亮国还是有威慑力的

    2005年,Bram与雅虎企划部的投资人合作,在旧金山创办了BitTorrent公司。拥有对话权之后,Bram开始以公司CEO的身份,主动跟美国电影协会接触。奇迹的是,Bram居然成功说服了时任协会主席的Daniel Glickman,并且让他相信,网络分发带来的巨大流量潜力,才是影视行业的未来。虽然网飞和迪士尼的大行其道,已经在今天彻底证实了Bram的观点,但无奈这个概念对于当时的技术条件而言太过超前。即便向华纳老大哥直接争取到了200部影片的授权,BitTorrent也无法从用户付费跟广告投放上获取足够的收入,连运营成本都填不满,就更不要提获利了。

    2007年,上线仅一年之后,BitTorrent的在线影片商店旋即破产,公司裁员,最后仅剩30人。开发线上商店期间,BitTorrent将自己的业务跟视频播放高度绑定,也因此,P2P软件“边下边播”的功能开始初具雏形。完全通过线上进行数字分发的模式,更是进一步推动了流媒体平台和游戏平台的出现。2004年,BitTorrent初露锋芒,第二年,支持个人上传的视频平台YouTube问世;2007年,BitTorrent折戟沉沙,同年,老牌实体租赁网站NetFlix开始向线上分发全面转型。要说这些都只是巧合,那也未免太笃定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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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直到今天,边下边播依然还是某些网站或者软件的“吹点”

    说了这么多有的没的,关于BitTorrent的内容,你可能会问,那么迅雷到底迈出了怎样的步伐?很简单,它跟NetFlix和YouTube一样,走了BitTorrent的路,却没有趟过它的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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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流媒体平台的崛起,预示着互联网大版权时代的到来,那么迅雷这样的下载软件,则意味二次付费的顶点。首先,迅雷的发家史毫不光彩。抛开显而易见的严重商业化痕迹,就连迅雷本身最引以为傲的下载速度,也建立在不正当的灰色手段之上。要知道,迅雷在诞生之初,也只是一个基于P2P技术的下载软件。就像之前提到的那样,P2P下载速度的提升,是以更多的上传速度为代价的。想要获得越高的下载速度,就需要收集更多的上传用户,这使得迅雷不得不在全网收集并盗取其他同类型的下载渠道。

    然而,向圈外吸血之后,迅雷却并不会将用户的资源回传到公共网络上,而是在自己的下载通道中进行内循环。显而易见地,向外上传无疑会降低整体的用户下载速度。也正因为单方面抓取用户上传数据的特点,迅雷并不会像其他的BT软件一样,直接把上传种子的用户IP展示出来,而是仅仅显示种子资源的连接数量。这种对公共下载资源的强取豪夺,很难说和众多的盗版BT网站有什么本质区别。除此之外,早期的迅雷还会在后台运行上传程序,无视用户意见直接调取数据,相当于是强制P2P用户进行上传回流。这样就能保证其他共享资源死光之后,自己的下载内生循环依然能够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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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的BT软件,很难从迅雷客户端手里,拿回任何数据

    这种被迅雷自称为P2SP的特别下载模式,在2006年6月引发了国内各大下载站的联合抵制,因其盗链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到了互联网的公共下载环境。然而,这场声势浩大的抵制风波,最后却以“实现合作共赢、打造和谐产业链”的结果收场。之后,迅雷一直发展至今,成为了今天我们所熟知的样子——有了白金会员,你就会比其他“我为人人”的人更平等。当然,限速吸血的事情,应该是已经洗手不干了。毕竟全球的P2P环境已经大不如前,带宽传输的成倍增长,以服务器为中心的传输框架已经成熟。如今迅雷那缓慢的下载速度,也许并不是什么限速的后果,而是背后做种的人,确实都已经绝种了。我们充会员的钱,本来也加速不了不存在的上传速度,而只是用来换了一把网盘的钥匙。

    很明显,所谓的P2S,应该就是由服务器向用户收集资源的过程。比如我下到了一部分的学习资料,那么迅雷就会将这部分的学习资料拷贝到网盘的服务器上。很讨巧的一点是,通用化的数据是不存在独特性的。此时,如果别人也需要下载,或者上传这份学习资料,那么这位同学跟我使用的学习资料,其实在物理上根本就是同一份。它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在不同的电脑上做一份种子,而是只要有那一份,那么所有人就都可以获得这份学习资料的使用权。也许你会觉得,这难道不是更方便,更好了嘛?那么请问,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句话的道理在哪儿?下载工具的全面网盘化,会导致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那就是,一旦遭遇例行审核或者各种形式的举报,只要在服务器上的“违规”文件一经删除,那么所有人的“存货”都会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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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其实二次付费跟大版权就已经完美地扣合在了一起。这两者的交界点,其实就是受众最为广大的盗版资源。比如迅雷,除了可以向用户收费之外,一旦将所有下载资源全面垄断的之后,它也可以轻易地向版权方收取费用。如果版权方不希望自己的电影盗版横行,那么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向迅雷等把控了下载喉舌的软件,提供一笔“资源筛选费用”,或者是颇费些心思,跟所有可能的盗版形式都干上一架。最后的结果,当然都是“应版权方要求,该资源无法下载”。但实际的操作难度,哪个更高,圈外人就无从知晓了。如果确有此事,那么这种反盗版的模式,其实跟游戏行业的D加密有些相似,厂商的钱该花也要花,但盗版该出也还是会出。图什么呢?

    然而,绝对的私有制,必然导致版权意识的极大泛滥。盗版虽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对于自发共享的赶尽杀绝,也是一种对于互助精神的无情践踏。如果快销娱乐数据的盗版,只是不入流的嬉皮行为,那么互联网上的P2P上传者们,对于知识收费和学术财阀的抵制,则能从另一个更高的角度,来反映数据管理集束化的问题。在互联网诞生之初,很多人都曾对这片还未被资本与政治所浸染的处女地充满了希望。曾经在Bram最困难时,资助并接生了BitTorrent的电子前线基金会,就是一个成立于1990年,致力于推进互联网技术革新和互联网人权进步的非营利性组织。而这一组织的三位奠基者之一,John Barlow,就曾发表过一份著名的《网络独立宣言》。John Barlow在他的宣言中,向所有现实世界的工业国家,宣誓了互联网的自治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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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在今天看来,当年曾一手缔造互联网的自由主义精英们,似乎严重高估了人类对于理性和梦想的坚持,但这并不妨碍互联网精神的存在,在某个角落的旧电脑里,依然有一个人,会默默为他人做种。我们也会永远记得,那个真的从麻省理工校园网,“偷”走了上万篇“学习资料”的26岁黑客。他因为非法入侵计算机、与企图公开发布受保护的学术资料等13项罪名,被美国政府判处了50年的监禁,与高达100万美元的罚款。最后,这位年轻的黑客以自缢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位黑客的名字,叫Aaron Swartz,直到最后一刻,他也从未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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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你会觉得,拿互联网自由精神来比拟简单的盗版和P2P下载行为,未免有些过于小题大做,甚至有些刻奇。但就像《数字化生存》里的那句名言一样,预测一个未来的最好方式,就是亲手将它创造出来。如果我们在未来的下载速度,确实低到了尘土里,那一定是因为,我们确实也不曾对现有的上传速度,有过太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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