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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因网购被公司开除 律师:可申请劳动仲裁

时间:2013-11-13 18:42:03
  • 来源:金陵晚报
  • 作者:newtype2001
  • 编辑:newtype2001

昨天,网友“DUDU深蓝王国”在微博上贴出某公司的通知,称一运营部员工因为违反公司规定在双十一期间淘宝买手机被主管逮了个现行,杯具地被辞退了。昨天这条微博引发网友大讨论。

公司禁止双十一网购

昨天上午10:30,网友“DUDU深蓝王国”在微博上贴出了一张《通知》,并感叹“隔壁公司这是要逆天啊!”其中“经技术部核查,运营部员工赵某违反公司规定,无视公司之前推出禁双十一逛无关网站的通知,于11月11日15:17,在上班时间逛某电商网站购手机……给予开除处理!”《通知》落款南京某有限公司。

根据通知表述,这名员工被开除的理由之一是拒不认错,“该名员工在与上级沟通中,咬定自己只是在电信网厅充话费。”

不少网友觉得,就这样被开除也未免太不近人情了。

最早被知名博主“糗事百科”转发之后,多个南京本地大V转发,记者多次联系发帖网友,对方均没有回应,截至记者发稿,该帖已被转载近4000次。

律师:公司处罚过严

“网购手机就被开除,公司的确有些不近人情。”南京市苏星律师事务所的王践律师认为,这家公司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对于违反公司纪律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强行辞退,一般要求严重违纪才能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微博上这位赵姓员工,虽然违反公司规定,但是看上去他的网购行为并没有严重影响工作或者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而且从通知上看来,违规行为只出现了一次。

至于通知上写的拒不认错行为,他觉得员工也有辩解的权利,而且违规事实究竟如何,不能只看公司的一面之辞。他建议这位员工应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追回辞退决定或者申请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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